加拿大國會通過《C-3法案》修訂,海外血統公民身份要求趨嚴 🇨🇦

加拿大國會常設委員會近日通過《C-3法案》修訂案,為海外出生的加拿大公民後代新增語言能力、公民知識及安全審查要求,使血統公民身份的傳承條件更接近入籍標準 📜。
根據10月8日通過的修訂,18至55歲欲通過血統取得公民身份的申請人,需具備「足夠」的英語或法語能力,並了解加拿大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📚。所有成年申請人還須通過安全背景檢查,確認是否符合入境資格 🔍。
居住要求方面,法案原建議申請人在加拿大累計居住1,095日。新修訂要求申請人在子女海外出生前的連續五年內,在加拿大居住滿1,095日,才能將公民身份傳給下一代 🏡。
《C-3法案》由總理Mark Carney領導的自由黨少數政府於6月提出,旨在回應法院裁定《公民法》中「兩代限制」違反《權利與自由憲章》⚖️。該限制僅允許首代海外出生者自動獲得公民身份,政府需在11月20日前完成立法以符合憲法要求。
委員會中,自由黨與保守黨各佔四席,魁人政團議員Alexis Brunelle-Duceppe(Lac-Saint-Jean)投下關鍵贊成票,支持保守黨修訂。他表示:「這些要求與入籍標準一致,合憲合理,應該沒人反對吧?」😊
然而,移民部公民身份分部總幹事Uyen Hoang表達擔憂,認為血統公民身份與入籍本質不同:「這些人依法自出生即為公民,法案原意是恢復身份,新要求可能製造更多『失落的加拿大人』。」😔
修訂後的《C-3法案》將提交國會下議院辯論,並在第三讀階段進行最終表決 🗳️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