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
簡介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出了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,容許合資格人士通過以金融資產形式進行資本投資移民香港。合資格人士能夠透過投資3,000萬港幣或以上取得移居香港的機會。在符合投資管理規定和連續7年通常居住於香港後,投資者及其家庭成員可以申請成爲香港永久性居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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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條件
- 年滿18歲或以上;
- 中國籍且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;
- 台灣華籍居民;
-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;及
- 外國國民
- 沒有不良入境記錄;
- 申請日期前兩年的整段期間內,㇐直擁有市值不少於3,000萬港元(或等值外幣)淨值的淨資產;以及
- 投資最少3,000萬港元(或等值外幣)淨值於獲許投資資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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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優勢
- 無需獲僱主聘請
- 投資移民不要求申請人在港工作或開辦業務,只要繼續符合相關資格,維持在港投資。
- 持特區護照可通行全球171個國家或地區,享有世界公民之便
- 無專業限制,符合申請條件即可申請
- 通過審批後可透過計劃來港居住及發展
- 一人申請全家獲批,申請人、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移居香港
- 憑香港身份,可低分報考國內名牌大學,亦可輕鬆海外留學
- 持香港身份證,即可享受與香港居民相同的教育和醫療福利
- 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即可取得特區護照
- 在香港自由成立國際性公司手續簡單
- 不滿足居住條件可申請無條件逗留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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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間
大約 3 – 6 個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