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EB5投資移民 – 臨時綠卡 VS 永久綠卡

通過EB-5投資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國,申請人是先獲得兩年有效的 “有條件綠卡”(即臨時綠卡),之後再轉十年期的永久綠卡,這才意味著成功移民美國。

臨時綠卡(Conditional Green Card)

通常是在婚姻移民或投資移民中的一種。持有人需在特定時期內滿足條件,如繼續維持婚姻關係或投資業務,才能申請變更為永久綠卡。臨時綠卡通常有效期為2年。

永久綠卡(Permanent Green Card)

獲得永久綠卡意味著您成為了美國的永久居民,永久綠卡有效期通常為10年,到期後可以續簽。對於申請人來說,臨時綠卡和永久綠卡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和權利是沒有區別的。在拿到臨時綠卡後,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就可以按照美國永久居民的身份,在美國境內經商、工作、學習等。與當地居民享受同樣的醫療、養老等各項福利,子女也能夠以當地學生的身份在美國讀書,免費享受公立學校教育。

兩者的區別在於臨時綠卡的有效期為2年,永久綠卡的有效期為每10年更換一次。

於EB-5投資移民的申請人,在臨時綠卡2年的有效期即將到期時,移民局會對投資人進行資格審核,若滿足以下3個條件,即可獲得永久綠卡:

  • 投資人在2年內未撤資;
  • 投資創造出10個就業機會;
  • 投資人在2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。

臨時綠卡持有人注意事項

  • 臨時綠卡只有2年有效期,因此,臨時綠卡的持有人需要在綠卡過期前的90天內,遞交I-829申請移除條件,從而獲得有效期為10年的無條件美國綠卡。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適當的申請,臨時綠卡將會在過期之日自動失效。
  • 與永久綠卡持有人一樣,如果臨時綠卡持有人單次離開美國超過180天但少於一年,下一次入境美國時需要再次接受全面的入境檢查。如果臨時綠卡持有人單次離開美國的時間超過一年,再次入境時,海關人員可能會認為其已經放棄永久居住美國的意圖,從而失去綠卡身份。
  • 取得臨時綠卡後,無論綠卡持有人居住在哪裡,都算是美國合法永久居民,這意味著需要以美國稅務居民的身份,向美國申報全球收入並繳納相的所得稅。在申報稅務的角度上,臨時綠卡與永久綠卡的持有人的報稅義務是一樣的。

目前,美國EB-5投資移民預留簽證項目無排期,並可雙遞交,已陸續有客戶不到一年I-526e獲批,可以說,現在正是申請的黃金時機。此外,美國EB-5投資移民條件寬松,無年齡、學歷、語言、經商、工作經驗背景等條件限制,一人申請,全家移民美國,可在美任何地方居住生活和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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